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所有规范性文件必须经过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简称“三统一”),否则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自2016年1月1日起,市教育局所有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全部实现“三统一”,并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动态化管理。现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废止、失效情况,对我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进行更新调整。
截至2017年12月21日,经“三统一”,市教育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计8件,现将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77365.net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截至2017年12月21日)
77365.net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