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高考加分”新政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1/23
 高考加分政策推行多年以来,对引导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尤其为特长考生和教育资源相对匮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的高考升学提供了一定优惠和保障。但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教育公平不断推进和高等教育不断发展,出现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现行高考加分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偏差,有的甚至出现严重的违规违纪违法现象,破坏了高考招生公平,损害了教育形象,进一步清理和规范高考加分已势在必行。
  针对社会关注度高、问题较为突出的高考加分政策执行情况,经过广泛调查研究、多方征求意见和充分论证,教育部等部门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新政出台后,高考加分做了哪些“加减法”?如何推进政策平稳落地?为此,中国教育报记者采访了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相关负责人、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宋承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院长戴作安、湖南省教育厅学生处处长熊俊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处长吴迟迟。
  减: 斩断损害公平“尾巴”
  记者:《意见》对现行的高考加分政策进行规范,削减了不少加分项目,这是基于什么样的考虑?在新政策执行过程中,既要考虑之前政策的延续性和考生利益,又要兼顾地方差异,地方在执行时应如何实现高考加分调整工作的稳中有序呢?
  吴迟迟(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处长):我国从上世纪50年代起就实行考试加分政策。加分主要有两类,一类是鼓励类加分,目的是为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一类是扶持类加分,是对少数民族、烈士子女等特殊群体予以扶持。目前,全国性加分项目共11项,各省的地方性加分项目加起来有95项。
  近年来一些地方存在加分资格造假等问题,严重影响了高招公平公正。按照“大幅减少、严格控制”的总体要求,这次改革对高考加分项目采取了“减项目,降分值”的措施。
  就全国加分项目而言,文件规定取消奥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思想品德突出者、重大体育比赛、国家二级运动员等6项全国性鼓励类加分项目,占现行全国性加分项目的54.55%。文件突出问题导向,积极回应了社会关切,着力解决当前群众反映最强烈、矛盾最集中的体育、艺术等特长加分问题,使人民群众增加对国家统一考试的信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熊俊钧(湖南省教育厅学生处处长):近年来,一些为了加分弄虚作假、违法违纪的事件时有发生,严重扰乱了招生录取工作流程,损害了考试招生公平公正,群众反映十分强烈。《意见》对加分政策进行大幅调整和严格规范,既是正面回应了社会关切,解决了群众最关心的教育热点问题,也是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国务院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进一步从源头上铲除导致教育不公的因素。
  高校学生司相关负责人:《意见》指出,2015年1月1日起,取消6项全国性加分项目。分别是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突出事迹者、奥赛获奖者、科技类竞赛获奖者及两项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包括重大体育比赛获奖者、二级运动员统测合格者两项)。
  大幅减少地方性加分项目是这次改革的重点。一是从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地方性体育、艺术、科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加分项目,相关政策按照上述取消部分全国性加分项目的规定执行。二是各省(区、市)要进一步大幅减少其他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三是原来没有的加分项目,各省(区、市)不得新增。
  落实《意见》,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工作主要有4个方面考虑:一是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素质教育实施,科学合理地体现考生的相关特殊、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引导每一个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纠正少数人片面追求高考加分的倾向。二是突出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当前群众反映最强烈、矛盾最集中的体育、艺术等特长加分和地方性加分问题。三是促进公平公正,严格制定加分项目设立程序,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加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加分资格造假。四是体现积极稳妥,从紧从严,有序衔接,平稳推进,确保实现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规范管理、公平公正的目标任务。
  吴迟迟(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处长):加分政策调整是根据客观形势的发展进行的调整,既要服从国家大局和高考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要求,又要考虑到政策延续性和考生利益,兼顾区域差异,才能使高考加分调整工作积极稳妥、平稳有序推进。
  为更好地衔接,以2015年1月1日为时间节点,对已获得和未获得相关资格的考生区别对待。《意见》规定:在2015年1月1日之后获得奥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思想品德突出者、重大体育比赛、国家二级运动员等6项相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对2015年1月1日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经获得上述项目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高中在校生,是否具有加分资格由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
  把决定权交给省(区、市),充分考虑我国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等区域差异,体现因地制宜,平稳过渡。国家要求各省(区、市)可以根据省情,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确保稳妥的基础上,决定是否过渡。对确实需要过渡的省(区、市),国家也对相应加分项目的分值限制和相关管理进行规定,以确保加分资格真实可信。
  一是不得突破现行加分规定新增项目。二是对加分分值的上限定为不超过5分。三是对过渡期间加强资格认定和严格管理提出要求,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责任:体育部门要重新对二级运动员资质进行复核复测,教育部门要按相关标准进行严格测试。四是严格制定加分项目设立程序。各省制定本地调整规范加分政策的实施方案,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审议,于2015年1月底前报教育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实施。
  戴作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院长):地方性加分政策调整,必须充分考虑考生利益,考虑社会心理的接受程度,兼顾区域差异,平稳有序推进。对取消的体育、艺术、科技、三好学生等项目,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对已获得和未获得相关资格的考生区别对待。
  2015年以前取得加分资格的考生,是否具有加分资格由本省高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确有必要保留的按原有规定执行,加分分值不超过5分。对2015年及以后取得有关奖励、名次、称号的考生,不再享受加分照顾。对其他地方性加分项目,可在从严从紧、大幅减少的前提下,保留个别项目并鼓励逐步全部取消。
  加: 鼓励特长发展做好加法
  记者:高考加分的一个重要作用是通过加分项目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如何在做好加分项目“减法”的同时,做好鼓励学生特长发展的“加法”?
  高校学生司相关负责人:此次改革在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同时,还提出要合理体现考生的相关特长,引导每一个学生全面而又个性地发展,继续通过其他方式鼓励学生兴趣特长发展。主要有4个方面:一是创造条件,积极鼓励每一个中学生积极参加日常校园阳光体育、艺术、科技创新及社会实践等活动。二是考生的体育、艺术、学科等特长如实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或考生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三是鼓励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的学生报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高校艺术团,或报考相关体育、艺术专业。四是考生的相关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可作为自主招生试点高校优先给予初审通过的条件。
  熊俊钧(湖南省教育厅学生处处长):将考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或考生档案,作为高校择优录取的参考,为深化高考招生改革,建立和完善多元化人才选拔机制打下基础。
  不仅如此,大幅取消高考加分后,将有效消除当前考生参加体育、文艺、学科竞赛纯粹是为了高考加分的现象,纠正考生和家长这一功利性倾向。同时,用综合素质测评代替单一的高考加分,高校在招生录取时,可将此作为选拔人才的重要参考,将有助于促进素质教育深入实施,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全面而有个性发展。
  吴迟迟(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处长):这次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的重要特点是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调整加分政策不是简单地取消加分项目,而是变堵为疏、变堵为引,旨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科学合理地体现考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引导每一个学生德智体美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纠正少数人片面追求高考加分的倾向。在对部分加分项目做“减法”的同时,完善其他多种方式鼓励引导学生兴趣特长发展,为考生成才做“加法”。取消上述加分项目后,相关的评优、竞赛等活动仍可正常进行,不受影响,只是与高考加分不再挂钩,遏制的是只为高考加分而违心地参加相关活动的功利性倾向,甚至作假行为,使真正热衷和喜欢这些活动、具有相关特长的学生脱颖而出,发挥自己的特长,实现自我。
  在取消这些加分项目后,在继续鼓励学生相关兴趣特长的发展方面也做出了相应规定,使高考加分政策调整在确保教育公平的同时,也为具有特长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提供了政策和制度上的支持:一是考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情况记入学生高中综合素质档案或考生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这就意味着,随着我国高考改革的深入和多元评价体系的建立,考生的相关特长在高考录取中使用的机会更多、范围更广。从长远看,加分政策的调整,有利于广大中学生的素质培养、有利于人才选拔和社会公平的实现,对于人的成长成才至关重要的综合素质不仅没有弱化,而且强化了对基础教育的正确引导。二是鼓励考生参加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体育特长生可选择报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或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考试招生,或其他体育学类专业招生;获得奥赛、科技类竞赛奖项以及具有科研特长和创新潜质的考生,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可优先给予初审通过;对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的考生,按照有关程序,高校可破格录取或单独考试录取。三是各省(区、市)还可通过其他方式体现和鼓励学生发展相关兴趣特长,如积极鼓励学生参加校园阳光体育、科技创新及社会实践等活动。
  戴作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院长):提及公平,社会上取消加分的呼声就上涨;提及正向引导,舆论又会强调素质教育。在这两者之间找到平衡点,某种意义上又要求科学与公平的结合。若地方性高考加分政策已经不能很好地达到制订政策的初衷,我们就必须抓住问题的关键、抓准问题的导向,从制度层面固化规范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在取消一些项目的同时,为了引导每一个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可以通过其他方式鼓励引导学生发展兴趣特长。考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和表现情况可以计入学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供高校录取时作为参考;竞赛类获奖考生参加高校自主招生可优先通过初审;体育艺术特长生可报考高水平运动员等特殊类型招生;对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的考生,还可以破格录取或单独考试录取。
  留: 必须在“严”字上下功夫
  记者:《意见》对确有必要保留的加法政策,是如何规范和完善的?又是如何进行管理和监督的?
  高校学生司相关负责人:《意见》中保留和完善5项全国性加分项目,分别是“烈士子女”、“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各地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上述加分政策。
  同时,对确有必要保留的地方性加分项目,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一是应合理设置加分分值,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报教育部备案。二是地方性加分项目的适用范围与全国性加分项目不同,原则上只适用于本省(区、市)所属高校在本省(区、市)招生。三是有关地方要探索完善边疆民族特困地区加分政策,具体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确定并报教育部备案。
  在规范管理和监督方面,《意见》明确提出,要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工作责任制,明确各有关部门主体责任、工作流程、审核规则和违规处理办法,确保职责明确、办法清晰,便于考生和社会监督。
  《意见》对加强加分考生资格信息公示提出了严格的工作要求:各省(区、市)要进一步规范和细化信息公示的内容、办法、程序、时间安排等相关要求。公示信息须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所在中学、加分项目、相关佐证材料,以及审核单位、审核人员名单(包括评委、裁判)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及中学要严格按照要求翔实、准确、及时公示考生资格。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开展加分考生资格信息公示专项检查。
  同时,《意见》要求各省(区、市)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回应考生和社会关切。对弄虚作假、骗取相关加分资格的考生,将依法依规落实“三取消”,即取消其当年参加高考报名、考试或录取的资格,可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考生的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各省(区、市)要完善高考加分资格审核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倒查追责。对违规违纪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宋承祥(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目前,高考加分经常被社会诟病的主要原因更多地不在于政策规定本身,而在于程序的不规范、不透明,造成高考加分资格造假的存在,严重影响了高考的公平公正。此次,文件特别强调了从5个方面强化管理,即强化考生资格审核、加强信息公开、完善违规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资格造假、依法健全责任制及制度。这就从制度上保障了执行过程中的严格与规范,从而杜绝各类高考加分造假现象的发生。
  戴作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院长):对保留下来的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我认为必须在“严”字上下功夫,做到“数量严控、审批严格、监督到位”。一是保留的项目,应当经过充分论证,同时合理设置加分分值。二是保留的项目应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报教育部备案。三是保留的地方性加分项目原则上只能适用于本省(区、市)高校在本省(区、市)招生。四是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加分资格造假严重影响高考的公平公正,也是加分政策被社会诟病的重要原因。必须进一步加强加分考生资格审核和信息公示,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处理资格造假考生,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倒查追责。让高考加分透明,对高考加分腐败零容忍,还高考加分一片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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