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全市中小学假期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12/26

济教基函〔2013〕16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市直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合法休息权,保证中小学生度过健康、安全、文明和有意义的假期。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中小学假期安排有关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13〕47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全省中小学寒暑假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教基字〔2008〕12号)要求,现就2014年全市中小学校假期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寒暑假假期安排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时间为4周,暑假时间为8周。具体时间:寒假1月18日(腊月十八)至2月14日(正月十五),2月16日(正月十七)报到,2月17日(正月十八)正式上课;暑假7月5日至8月30日(含农忙假期),8月31日报到,9月1日正式上课。
  (二)普通高中学校(含高考补习学校):寒假时间为3周,暑假时间为7周。具体时间:寒假1月24日(腊月廿四)至2月14日(正月十五),2月16日(正月十七)报到,2月17日(正月十八)开学;暑假7月11日至8月30日(含农忙假期),8月31日报到,9月1日开学。
  (三)严禁随意增减假期时限,特殊情况须按规定报省教育厅审批。如在其他时间安排农忙假期,须经市教育局批准并报省教育厅备案,暑假时间可相应缩短。学校不得占用寒暑假期集体组织学生军训。因学业水平考试、中考和高考等设置考点考试而耽误的学生正常上课时间,市教育局将统一按照对等时间进行调整并报省教育厅审批。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幼儿园教师依法享有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当地小学寒暑假期间,根据家长需要,幼儿园以不影响家长工作为原则,工作人员教师可以采取轮流方式休假。具体办法由幼儿园举办者确定。
  二、公共节假日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共节假日原则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安排如下。
  元旦:1月1日放假1天。寄宿制学校可以调休为:1月1-3日休息,1月4、5日上课。
  清明节:4月5日放假,4月7日(星期一)补休。
  劳动节:5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4日(星期日)上班。
  端午节:6月2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中秋节:9月8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8日(星期日)、10月11日(星期六)上班。
  三、切实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
  要认真贯彻《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发〔2010〕87号),充分认识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和学校、师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假期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要通过召开班会和家长会、发放宣传资料、手机短信、校园网站和班级QQ群等形式向学生和家长进行防意外伤害、防火、防盗、防溺水、防煤气中毒、防食物中毒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切实把安全教育工作做足、做细、做实。学校和各类校外活动场所等组织的各项活动均要精心设计,做好安全预案和安全检查,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引导学生和家长慎重选择假期出行(游)地点、交通工具和旅游服务机构,足额购买保险等。
  四、科学指导学生的假期生活
  要立足于丰富假期生活、促进健康成长、增强实践能力、培养创新精神,以全省统一使用的《寒暑假生活指导》为抓手,为学生提供系统科学的假期生活指导。除此以外,不得再布置学科知识复习巩固类书面作业,确保学生有社会实践和自主安排活动的时间。学校要与家长配合教育学生注意个人卫生,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加强体育锻炼,养成健康的生活卫生习惯。寒假是春节等重要节日的集中期,学校要充分利用此契机,加强对学生的中华传统文化教育,增强中小学生对中华民族和伟大祖国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暑假适宜组织丰富多彩的户外实践活动,要坚持书本知识和实践学习的统一,提倡和指导学生“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要通过推荐精品图书、组织读书比赛、撰写读后感等形式组织学生开展假期读书活动,鼓励学生多读书,读好书,丰富假期精神生活。要本着就近就便安全的原则,积极引导中小学生开展学工学农学军、劳动锻炼、社区服务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增强学生服务家乡、服务社会、服务国家和人民的社会责任感,使广大中小学生在丰富多彩的假期活动中开阔眼界、陶冶情操、增长知识、提高能力、磨练意志、愉悦身心,全面健康地成长。教育和引导中小学生在假期文明上网,引导家长加强对子女假期上网的教育管理,使学生自觉抵制不良信息的侵害,合理安排上网时间,不沉溺网络。要充分利用各类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及科技馆、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体育馆等公共资源或文艺团体、专业运动队、科研院所、企事业等单位的相关资源,因地制宜地开展具有本地特色的文化遗产传承教育和培训活动,为学生提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多种可选的活动项目,吸引更多学生参与。
  五、规范中小学校假期工作
  学校要充分利用假期时间积极参与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校长和教师培训,进一步提高学校管理者和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水平。学校要坚持校园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维护假期校园秩序。学校要做好校舍及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改造和修缮工作,尤其要排查寄宿制学校、农村学校、边远山区学校、幼儿园的校舍、厕所、围墙以及校园周边建筑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切实做好维护修缮。任何地方和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以领取考试成绩单为名通知学生到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学校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禁止和严肃查处教师有偿家教。学校要积极提供尽可能多的资源为学生自主探究和实践活动提供帮助,义务向服务区域内的中小学生开放学校的图书、艺术、体育场馆和实验室等教育活动设施。
  六、建立学校、社区和家庭“三位一体”的假期工作体系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及时与社区联系,发动社区力量,关爱留守儿童,做好中小学生的假期看护工作,组织社区未成年人公益活动。中小学校要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在假期前配合家长委员会认真组织家长会等家校沟通活动,集中开展一次对家长的学生假期指导和安全教育培训,帮助家长合理安排子女假期活动,多指导子女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增强自理和自护自救能力,提高孝亲敬老、服务家庭的意识,为青少年度过有意义的假期提供保证。
  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节假日期间要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坚持校园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维护假期校园秩序,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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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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